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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8日,阳谷县公安局治安四中队接到网通公司安乐镇营业厅报案,称其服务区内的4名客户反映网通公司计费不准,客户的电话费用与实际不符,话费单上多出了“来历不明”的信息费。接到报案后,民警迅速调取了该4名用户的电话记录。
电话记录显示,4名用户话费中均有数额不等的信息费,共计300余元,而且均系为QQ号码充值所用。经查询,8日下午,办案民警确定进行充值的QQ号正在一居民家中使用。民警随即赶到阳谷县育才街某居民家,将涉嫌网络违法消费的嫌疑人张某抓获。经审讯得知,张某今年14岁,系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,家住阳谷县城,平时喜欢上网。由于没钱给自己的QQ形象购买衣服、饰品、武器等网络虚拟物品,4月8日,他来到阳谷县城郊田间,爬上一根装有电话分线箱的电线杆,将电话分线箱撬开后,再将电话线剪断,然后将事先准备好的电话机接上。通过拨打电话,张某给自己的QQ号进行充值,为防止用户发现话费有太大异常,张某共换了4根电话线,共充值300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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